龐大的機車車流也帶來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。
除了假名或英文字母之外,現在多半不在紙上手繪完稿,幾乎改在螢幕上製作,但這只是透過電腦軟體取代直尺圓規等工具,而不是自動化作業。現在的我或許能夠說明得更簡單易懂,但已經來不及了。
文字本身美感的判斷和調整,一如往昔,仍然需要仰賴作者的感覺。日本國內約有二十家字體製作公司,稱為字型供應商。雖然並非正式規定,新潮文庫是選用「秀英細明朝」,角川文庫是「岩田舊明朝」,文春文庫是「文久細明朝」(或是凸版細明朝體),講談社文庫是「柊野明朝體」,岩波文庫是「精興社明朝」等。除此之外,文字數量也非常多,為了排版該國語言所需的一整組文字稱為「字型」(最近常與字體一詞混用,嚴格說來並非字體之意),日文字型在Pr6基準時,約有兩萬三千字,其中,雖然各種統計數字略有出入,漢字估計約有一萬四千字,平假名、片假名類約有一千五百字,英文字母類約有一千四百字,其他還有句點、逗點、問號、括號等標點符號。或許對讀者「僅是」文字,然而對製作字體的作者而言,卻「不僅是」文字,因為背後藏有悠久的歷史。
如果仍無法辨別差異何在,請使用放大鏡觀察比較,字形差異之大將超乎各位想像。因此根據這項字體運用規則,製作字體的作者只能遵守字型規格,製作規定數目的文字社會學家米爾茨重複了自己的論點:「是的,但這什麼也沒有說明。
然而,人類的行為卻完全是習得的,而非以生物為基礎的。」 人類的行為與文化具有某種生物方面的「基礎」,這點是無可爭議的。這項趨勢遠遠超出了人類的身體與癌症的形成及治療。在專業圈中名聞國際的哈佛大學演化生物學教授愛德華・威爾遜(Edward Wilson),是長久以來在演化的優越性中,為社會行為尋找唯一原因的人之一。
這究竟是要如何習得呢?」 社會學家米爾茨的回答是:「這是求生所必須的,所以他們早就學會了。社會學還提出了這方面的論據。
人類的文化與人類的行為同樣也是以演化的方式形成,此一事實並不代表,我們可為每個行為方式與文化現象都找到一個演化的解釋。他表示:「你只能學習你的大腦具備那方面能力的東西」。我們彼此互相親切對待,難道真的只是為了獲得他人的支持或為了吸引潛在的性伴侶?因此,合作無非只是某種集體利己主義的結果,因為合作對於每個人都有利」 對此,寇特爾夏爾則簡短地回應道:「每個人其實都受限於他的反應規範(reaction norm)中。
透過這樣的眼鏡去看事情,所有人際間的行為恐將都只有牟利的意義。他表示:「你只能學習你的大腦具備那方面能力的東西」。這項趨勢遠遠超出了人類的身體與癌症的形成及治療。行為與文化的演化解釋,往往都只是些我們無法驗證的假設。
緊接著,社會學家米爾茨反駁道:「的確,沒有活著的人就沒有文化,就這方面來說你是對的。文:克萊門斯・阿瓦伊(Clemens G. Arvay) 「演化眼鏡」——知識之路還是錯誤之路? 透過演化來解釋人類的特性,此舉是現代的。
在我看來,將幾乎所有人類的生存表現,全都用對於選擇優勢的追求或對於石器時代掠食者的恐懼來解釋,這樣的趨勢觀點特別有問題。近年來,許多暢銷書的作者都已知道,人類文化與人類共存的幾乎每個細節都有一個演化方面的緣由。
我們彼此互相親切對待,難道真的只是為了獲得他人的支持或為了吸引潛在的性伴侶?因此,合作無非只是某種集體利己主義的結果,因為合作對於每個人都有利。」整體適應力「是種騙人的數學構想,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該相信它確實具有生物學的意義。這究竟是要如何習得呢?」 社會學家米爾茨的回答是:「這是求生所必須的,所以他們早就學會了。據此,生物上所賦有的配備是人類的特定行為習性的先決條件,這套行為劇本也受到人類演化史的影響。如同其他的科學家,長期以來,威爾遜也一直認為人類的社會行為有益於「提高我們這個物種的整體適應力」這個目的。某些心理學家,在他們詮釋人類的行為時,一點也不保留他們那令人眼花撩亂的想像力。
換言之,個人以社會性的方式來行為,為的是讓智人這個物種或人們自己所屬的族群能夠優先生存。出於社會動機或道德動機的行為,無非只是一種演化的程式,這種想法被稱為「社會達爾文主義」(social Darwinism)。
她的兒子(毋庸置疑地)在出生後不久就能分辨母親的身形,與一隻狗是不同的。」 也就是說,這位社會學家認為,人類是屬於有生命的、從而也是種生物性的存在,這項事實是文化在生物方面唯一的前提條件。
這種主張的核心在於:人類沒有「本能」,只有動物才有這種東西。在一場座談會上,漢堡大學的社會學教授赫爾嘉・米爾茨(Helga Milz)、維也納大學的行為生物學教授庫爾特・寇特爾夏爾(Kurt Kotrschal)和其他幾位科學家一起同台對談。
「習得和與生俱來,兩者並不是對立。慕尼黑大學附屬醫院(Klinikum der Universität München)的兒科醫生安可・普羅特曼(Anke Prothmann)對此插話表示:「有一項針對三個月大的嬰兒進行的研究,探討了嬰兒偏好怎樣的運動刺激這個問題。演化為人類的行為奠定了框架,對於貓、狗、狐狸或鳥等其他物種亦然。這代表著,每個人(以及每種動物)雖然是透過學習來掌握他的行為方式,但這只能在一個生物既定的框架內進行。
人類的文化與人類的行為同樣也是以演化的方式形成,此一事實並不代表,我們可為每個行為方式與文化現象都找到一個演化的解釋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就連慈善之舉,也會被解釋成一種旨在討人喜歡的生物「行為程式」。
同情與善行是讓我們不會滅絕的演化機制嗎?威爾遜後來改變了自己的想法。」 接著那位女醫生指出了自己作為母親的經歷。
行為生物學家則反駁說,每個人其實都在一個「反應規範」中行為。由於大腦曾有過一段演化的歷史,而且歷經了無數的世代才成形,很顯然人類的行為不單只是在出生後憑藉學習過程才產生,還藉由人類的發展史,換言之,是在演化中產生的。
他們相信人類是種學習的生物,因此行為是習得的,不是生物內建的。我們能夠學習什麼、我們能夠如何行為,這取決於我們的大腦與其他器官的能力。對於動物所做的觀察令他了解到,社會行為不能被簡化為維持整體適應力,這位著名的演化生物學家寫道:「在歷經四十年後幾乎享有神聖地位的社會演化的舊典範因而失敗了。在專業圈中名聞國際的哈佛大學演化生物學教授愛德華・威爾遜(Edward Wilson),是長久以來在演化的優越性中,為社會行為尋找唯一原因的人之一。
然而,人類的行為卻完全是習得的,而非以生物為基礎的。社會學還提出了這方面的論據。
社會學家米爾茨重複了自己的論點:「是的,但這什麼也沒有說明。」 人類的行為與文化具有某種生物方面的「基礎」,這點是無可爭議的。
」換言之,按照這位社會學家的說法,即使像是辨識自己的母親這種基本的生存功能,也不是生物性內建的。這些小嬰兒在三個月大時就已能夠識別生物性的動作,並且覺得它們更具吸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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